國道1號北向88.8公里新竹縣竹北路段13日下午發生路肩火燒車,王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不明原因起火燃燒,幸虧車輛已停靠於路肩,火勢約20分鐘後撲滅,確切起火原因由新竹縣消防局鑑定研判,無人傷亡。
國道警第二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,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,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,造成行車危險,發現車輛有異狀,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,人員下車面向來車,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914001347-260402
離婚證人
、
台北離婚證人
、
離婚證人資格
結婚證人
留言列表